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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指导 ] 员工离职后 能向原来公司要回销售提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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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小王所在的公司有约定,公司员工个人所签的客户支付销售款后,员工可以提取销售提成。前不久小王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离职后他所签的客户向公司支付了销售款,他不知能否向公司索要这部分的销售提成。 

专家释疑 

  劳动法苑副主任苗其巍先生指出,工资的本质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现在不少公司建立的激励机制都是按照员工个人或所在团队的业绩提成支付报酬,虽然名目很多,但大多称销售提成。企业在售出产品后给予销售人员就本次产品销售额一定百分比的金额,显然是对销售人员付出劳动的回报,是体现工资性质的,所以销售提成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劳动部1994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对于这个“解除时”,普遍认为应该至少在办理退工手续前将工资结清。此外很多地方工资支付的规定也作了如是规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小王可以放心,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影响,销售提成当然是属于他的。 



  作者:***人才网    发表时间:2006-8-25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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